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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应对COVID-19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COVID-19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 目前,贵州省所有县市都属于COVID-19肺炎的低危区。为促进全省有序恢复工作和生产,稳步恢复经济和社会运行秩序,现对我省有关防疫和控制措施作如下调整:
一是各级各类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全面恢复正常运行。 2.除了继续关闭活禽市场,各种餐馆、食堂、酒吧、咖啡馆、茶馆、农舍、旅馆、寄宿家庭、夜市摊点和其他生活服务场所都全面开放。所有场所应免费提供快干手部消毒剂,服务人员应戴口罩。就餐场所应该控制就餐人数,减少桌椅的摆放,或者在不同的餐桌上安排用餐。
三、公园、广场、风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全面开放。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暂时关闭。 4.除了剧院和舞厅,健身房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文化中心、游乐园、图书馆、书吧、照相馆、美容院、健身馆和其他地方都完全开放。全国文化体育活动、跨省跨境旅游和展览暂不开展。
五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正常的诊疗服务。发热病人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。 六、全面恢复城乡道路、公共交通服务,确保火车站、机场、公路客运站、水路客运站等枢纽的正常运行。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,不再扫描健康代码。 七、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计划分批复课,并做好学前人员调查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。 八、社区居民决定是否设立值班卡,测量体温,扫描健康代码。快递(外卖)、家装、工程施工等人员允许进入社区开展各种生活服务,非业主和车辆正常进出社区。
九、农村可以办红白喜事,必须报村委会。我们将全面开放市场,恢复商品交易。 十、海外、湖北和武汉至贵州、发热门诊病人、外省学生和教师返校,确诊病例治愈后,无症状感染者转阴后,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。 十一、到药房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持有医生处方,对于未能提供处方的人员,药房不得出售药物并引导患者到最近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 十二、人群密集场所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米时,公众应戴口罩;在公园、广场、街道等户外场所或通风良好的会议室、办公室、车间等室内场所,当人与人之间非面对面接触或面对面距离超过1米时,不得戴口罩。减少聚集,定期通风,保持双手清洁。
十三、在机场、车站、地铁、餐馆、宾馆等人们聚集的地方以及学校、养老机构、福利院等重点和特殊领域,进入前需要扫描健康代码(绿色代码)并测量体温。
十四、公众发现未经调查和备案的境外人员和省外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社区、村(居)委会反映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 以前发布的有关防疫和控制的指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 贵州省应对COVID-19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[提示] 搜索/扫描下面的二维码,注意【贵阳新闻网】的公开号码,在聊天框中发送【肺炎】,查看贵州省COVID-19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官方文件,了解场所开放、公共场所防控措施、人员往来隔离政策、核酸检测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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